土地口头互换30年后,征用补偿款分配引争议
青田县取保候审律师
2025-06-15
在土地口头互换30年后,若双方因征用补偿款分配产生争议且协商无果,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第五十五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,通过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,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。这些法律途径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确保征地补偿款分配的公正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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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准备证据时,应收集并保留土地互换的相关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互换时的书面记录(如有)、土地现状照片等,以证明土地互换事实。同时,收集征地公告、补偿标准文件等,以证明补偿款的合法性及金额。确保证据真实、合法、关联,以便在协商、调解、仲裁或诉讼中有效支持您的主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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